
5种化工品纳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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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华光源海消息,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,将3-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,并配套完善分类信息表。该公告自2026年4月9日起施行。
此次调整新增的5种化学品包括:3-氯丙炔、2-碘酰基苯甲酸、2-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、甲磺酰基叠氮、2-硝基-3-甲基苯甲酸。其中,第1项和第5项涉及健康危害,第2、3、4项涉及爆炸物。
与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的另一重要法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也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。该法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,其中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;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、水路运输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关资质认定;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(884157)的安全监督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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